扎根基层人民法庭26年,他从一名法律门外汉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员额法官;身处矛盾纠纷化解前沿,他用司法智慧参与基层治理,定分止争辩是非,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他,就是临洮县人民法院新添法庭庭长马天柱。
26年来,马天柱始终坚守司法公正、为民服务的初心,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定西好人”“全县政法综治先进个人”,多次被县法院、市中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优秀法官”,被定西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9年,他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被省委授予“甘肃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勤钻业务 门外汉变行里人
马天柱原本是法律门外汉,1995年底选调进法院后,他先报名参加全国法院业余大学培训,后又参加全国法律成人自考,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兰大法律本科学历,为日后司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曾经有一对五六十岁的亲兄弟因为名誉权纠纷闹到了法庭,起因是作为兄长的被告在为母亲举行葬礼的经文上未写入兄弟的名字,这在当地可算“大忌”,临洮人称之为“除户”。兄弟怎么也想不通,遂一纸诉状将兄长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当时的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但被告的做法确实和“公序良俗”相悖,马天柱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将“公序良俗”原则引入民事审判,判决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800元。该案审结后,在当地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多家媒体对此案进行了转载报道。
不辱使命 司法服务上台阶
人民法庭是服务人民群众的司法窗口。担任法庭庭长后,因长时间超负荷工作,马天柱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刚出院五天,得知市中院要对人民法庭功能化建设进行观摩考核,他便拖着尚未痊愈的身子,又投身于法庭各项建设工作中。因法庭功能建设完备,信息化应用程度高,案件审判质效好,被评为一等奖。2020 年受疫情影响,很多案件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他率先使用“云审判”,通过远程视频审理案件,以满足外地群众的司法需求。面对许多路途遥远的当事人,在干警中开展“进行换位思考,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司法便民活动,要求干警“中午多干十分钟,免得群众多等两小时”,并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精神,确定在辖区各乡镇利用每月农历逢集日期进行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
清白做人 司法廉洁树典范
马天柱的老家在临洮边远山区,妻子因病去世,孩子2013年考入大学需要很大一笔费用,生活并不宽裕。但他“安于现状”,甘受清贫,默默地撑起家庭的大梁,不向组织上叫苦,不向当事人伸手,不该拿的钱一分不收。在审理张某诉临洮某国有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便找上门,送上一沓厚厚的人民币。马天柱见状,严肃地说“:你的钱我一分都不会收的。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是法官应尽的职责。如果你把这些钱硬留在我家里,我会如数上交到法院纪检监察室。”张某见给马天柱送钱无望,便以为他的官司只能凭天由命了。最终,张某通过铁的证据,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51万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宣判那天,张某由衷地说“:法律是公正的,你们的判决也是公平的。”
心有大爱 一片真情换和谐
作为人民法官,不但要坚守公平公正的底线,更要心有大爱,将群众的冷暖疾苦看在眼里,装在心里,要用真情赢得民心。2017 年 8 月,马天柱在执行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汪某拒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他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变卖了汪某饲养的羊。执行过程中,细心的他发现因汪某以前长期服刑,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但其年幼的女儿很懂事,在家不但照顾年过七旬的奶奶,还干各种农活,学习成绩却非常优秀。他将这一情况及时向院党组作了汇报,倡议全院党员为这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献爱心,并建立了助学基金。2018 年汪某女儿不负众望,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马天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动了汪某,也拯救了这个贫困家庭,使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汪某由衷地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相处,再也不用暴力解决矛盾。
司法体制改革以后,马天柱成为第一批员额法官,每年办理案件300多件,从未发生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申诉和上访案件“。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对每件案件认真负责,竭尽全力把案件办好。”马天柱说,让当事人通过法官的公正审判树立起法治信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