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定西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在创新中前进,在创优中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做优刑事检察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全市刑事检察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注重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902人,不起诉2481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管理监督漏洞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596件,助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273人,起诉482人。为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发出规范治理检察建议169件。2021年,定西市检察院扫黑办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做强民事检察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把矛盾化解、检察和解、调解息诉、释法说理、纠纷解决贯穿于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打造定西检察版“枫桥经验”。
同时,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下功夫,规范和细化案件监督标准、案件运作方式,形成办案模式,充分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提高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精准性,做到精准监督。近年来,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检察建议采纳率、抗诉改变率均位列全省前列。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防范金融风险。针对近几年在办案中发现的金融机构信贷领域乱象治理不到位,对放贷业务检查、排查不够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予以整改。
运用支持起诉职能助推乡村振兴。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提起民事诉讼,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侵害人身权益追索赔偿金案件开展支持起诉,近3年来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
做实行政检察 全面加强“两法衔接”
坚持精准监督原则,着力为百姓求公道、为政府解难题、为社会创和谐。近三年,定西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51件,向法院、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共计201件,化解行政争议27件,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7次,与行政机关会签各类文件22份。案件办理过程中,定西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获得了当事人、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更多理解和支持。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4月29日,定西首个“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在漳县盐井镇苟家寨设立并揭牌。定西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近五年,定西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76件。其中,渭源县检察院办理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案、岷县“慕丽水岸”茶楼影响洮河行洪安全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陇西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临洮县检察院办理的“洮河湿地公园保护系列公益诉讼案”,使得公园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9年被成功列入了“中国森林氧吧”榜单。为凝聚渭河全流域检察合力,市检察院联合渭河沿线陕、甘两省34个检察院齐聚渭河源头,建立了《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办案力度,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