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甘肃省公安法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决策部署,深耕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水平,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有力服务支撑了执法办案活动,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狠抓执法质量 强化执法监督
全面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省公安厅每半年、市州每季度、县区每月开展网上考评并进行通报,执法质量明显提升。大力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提供样板借鉴,盯紧压实责任,全省102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全部按期建成。建立行政复议应诉纠错案件月统计月通报制度,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断崖式下降。首次综合制作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白皮书,开展最优最差案件集中评查剖析,为执法办案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严格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切实强化源头管控,全省1950名法制监督员到位履职,监督职能实现历史性突破,执法办案质量显著提升。
狠抓执法顽疾 强化问题整治
在全国率先开展警综平台错录人员信息集中清理专项治理,有效防范消除了执法重大问题隐患,工作做法在全国公安机关有关会议上做了交流发言。制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逐利执法常态化防范整治工作意见,组织开展治安行政案件超期办案、久拖不结问题专项治理,清理各类超期未结治安行政案件8万余起,依法妥善结案4万余起,一些社会面上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排查整改,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479个,关停整改107个,有效消除了办案安全隐患,确保了执法安全规范。
狠抓建章立制 强化规范执法
组织修订了《甘肃省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办法》,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管理办法》,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18个。提请厅党委会研究审议了《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8个方面42项工作内容,已印发实施。坚持包容审慎办理涉疫情案件,制定下发了《疫情防控执法指引》,出台了《执法办案场所使用“五项规定”》,及时编发涉疫情典型案例,对1694起涉疫情案件实行法制审核上提一级。着力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两项制度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
狠抓素质提升 强化学习培训
全面推行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省公安厅党委已开展会前学法15次。积极开展法律练兵活动,常态化开展了“送法送教下基层”活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举办法制讲堂、法律夜校、专题培训420余场次,组织旁听庭审520余场次。组织编发《甘肃省公安机关派驻法制监督员工作制度摘编》《派驻法制监督员百问百答》供基层民警参考。建立了全省公安法制专家人才库,推荐选拔了87名法制专家人才。着力加强典型引领,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渭源路派出所、临泽县公安局平川派出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新的一年,全省公安法制部门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党委“一统四抓两保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赶考的状态、奋斗的姿态,谋深抓实法制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新发展、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