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 1992 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996 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500 个单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我省43个岗组、21名个人、12个集体获此殊荣。
其中,全省公安系统共有1名个人和2个岗组荣获表彰。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东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康丽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武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定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