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
是一面坚定信念的旗帜
是一面端身明心的镜子
更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以及厅党委“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专项行动,强化使命担当,奋发进取,4月19日起,甘肃省司法厅推出“榜样的力量”专题事迹展播,激励厅系统广大党员干警以典型为范、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奋发进取,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崭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张树俭,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时间1964年12月,1983年1月参加工作,生前任甘肃省白银监狱狱政管理科副科长(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2015年5月16日,在值班期间因突发脑干出血去世,终年51岁。
从警32年,张树俭同志始终牢记宗旨,忠诚履职,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长期从事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在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中严谨细致、一丝不苟,从未出现一例差错。他被同事尊称为刑罚执行的“活字典”,任劳任怨的“老黄牛”,淡泊名利的“真心汉”,恪尽职守的“实干家”。
他信念坚定、牢记宗旨,坚守共产党员的信仰
日常工作中,张树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因公牺牲前的近5年里,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9422起、暂予监外执行94件,复核罪犯释放证明书7888份,发现和协调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案件65起,依法稳妥处理了许多罪犯的正常死亡案件,无一出现差错,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他坚守公正、依法办案,彰显执法为民的警察本色
张树俭同志长期奋战在刑罚执行工作一线,立足本职岗位精研业务,熟练掌握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案件办理的政策法规。他严格依法办事,办事认真细致,从不搞通融变通,用工作中的“绝情”保证了办理“减假保”案件的“零违规”。
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把清白做人作为人生箴言
张树俭同志时刻以“头戴国徽,就得清白做人”自励,坚持原则底线不动摇,从来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任何私利。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并多次将荣誉让给青年民警。他清正廉洁、乐于助人,踏踏实实工作,默默无闻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
他敢于担当、恪尽职守,“拼命”地把责任扛在肩上
张树俭同志常年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面对正常上班之外的总值班、周末科室值班、突然事件处理等繁重任务,他从无怨言,随叫随到,从没有以身体有病而受影响,被同事们称为“拼命三郎”。
张树俭同志始终坚守“不怕牺牲、甘于奉献”的人生信条,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监狱人民警察对党忠诚、崇尚事业的不懈追求和优秀品质,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的优秀代表。工作期间,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6次被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5次被白银监狱评为“先进工作者”。牺牲后,2015年6月,被甘肃省司法厅党委追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追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7月,入选2015年甘肃省“最美人物”。2015年11月,被甘肃省委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8月,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