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省公安厅名列其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省公安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夯实公安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围绕平安甘肃建设总目标,以文明单位创建为牵引,将政治建警、党建铸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优待警、从严治警一体贯通,将推进道德建设、强化为民服务、履行社会职责、加强队伍管理、培育文明风尚、提振精神面貌深度融合,全系统部署,全要素推动,全警种协同,持续推动全省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档升级,为甘肃公安高质量发展蓄能添彩。
创建活动中,省公安厅引领带动全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水平、打击防范效能和社会治理能力逐年提高,平安甘肃根基更加牢固,整体公安工作在过去奠定的良好基础上取得了新的突破性发展,刑事案件降至近13年最低,治安案件降至近5年最低,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降至近10年最低,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刑事案件破案率达近10年最高水平,命案现案连续4年实现全破目标,命案积案下降率居全国前列,公安监所连续5年保持安全无事故,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追缴文物数居全国第一,打击治理电诈犯罪连续两年实现“两升两降”,公安部就我省打击破案重大战果11次发来贺电,全省公安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省公安厅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主动创稳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用公安机关“担当指数”“辛苦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平安指数”“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