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里,让我们一起走近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甘肃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科学谋划系列务实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15881件,发出检察建议12775件,提起公益诉讼915件,18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多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突出重点,以坚定履职展现担当作为。该部门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作为工作重点,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全覆盖。五年来,共立案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644件,第八检察部以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线索为重点,对最高检和省直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分类审查、重点督办,下发各地案件线索1200余件,对其中的62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切实促进问题整改到位;主办的督促整治非法开采石灰岩矿公益诉讼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建立机制,以理念共识打造共治格局。该部门坚持公益保护系统思维,注重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建立健全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共治合力;主动构建各部门协作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林草局、西部战区第二军事检察院等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等检行协作意见,畅通线索移送,规范案件办理;有效探索区域协作机制,就黄河、六盘山、秦岭、青藏高原等“大山大河”生态保护,积极与相邻省(区)检察机关建立了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共同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的问题,推进区域系统治理。
提升质效,以质量建设推动创新发展。该部门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工作,做到每案“必看”“必查”,随机抽选1344件案件“回头看”,对27件整改不到位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对兰州、平凉、庆阳及兰铁、林区、矿区三个分院实地复评160件,对24件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制定检察官分片指导、备案审查等日常指导工作制度,批复各地请示案件163件,审查备案案件73件,通过备案审查案件化办理,及时发现、纠正下级院办案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通过上级院审查监督,将案件质量监督抓在日常、做到经常,除小病治大病防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