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峰
李剑峰,男,汉族,甘肃庆阳人,1969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甘肃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六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个人荣誉
2020年,获省戒毒管理局2019-2020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2023年,获省司法厅系统202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理论学习扎实
理想信念坚定
李剑峰同志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全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修养。同时,李剑峰同志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努力解决司法戒毒工作中复杂的问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综合素质,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守政治纪律,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以上率下,当好示范。
主动担当作为
工作勤勤恳恳
李剑峰同志作为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积极主动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重教育,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党龄26年的老党员,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工作上、思想上从不懈怠,处处以身作则,事事领头当先,主动请缨,连续两年外出参加专项工作,面对新环境、新工作、新要求,他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以最朴实的行动践行入党誓词。疫情防控期间,他始终坚守一线,一次封闭执勤长达九十多天,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关怀年轻民警,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坚持以身作则
做到廉洁自律
李剑峰同志能够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清正廉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始终保持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为党员民警作出良好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