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的部署要求,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结合陇南实际,近日,陇南市人民政府、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与法院工作协调,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优势,在共享信息资源、合力化解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陇南建设。
《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联动方式、保障措施五个方面作了规范。重点明确了十项工作。
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有效衔接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助推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的关口前移,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规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共同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联动破解企业破产难题。形成 “共同会商、精心研判、合力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聚焦个案难题,凝聚部门合力,平稳推进企业破产重整。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运用“市场化导向、差异化处置、专业化审理”等企业破产审理工作法,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提高破产案件质效。
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产权跨部门协同保护力度,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推动形成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联动建立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金融风险评估及应对机制,源头防范、控制金融信贷运营风险,妥善审理涉金融民商事案件,形成研判、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合力。
联动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环保联动执法、联席会议、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协作制度和机制,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示范带动效应,深化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协作,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联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提出建立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案件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联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化“1+3+5”执行办案工作法,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网络对接、信息共享,形成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联动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构建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推动、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格局,深化巩固已有诉调对接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乡镇社区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解纷力量,织密基层治理网格,推动更多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
联动化解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对疑难复杂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强沟通研判,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推动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
联动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等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实,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实施意见》从建立联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长效化府院协调会商机制、建立重大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对联动方式进行了明确。
《实施意见》的出台,能够推进行政和司法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助推法治陇南、法治社会建设。能够有效凝聚各方力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公共行政服务和司法服务。能够发挥府院各自职能优势,实现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陇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下一步,陇南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积极融入大局,主动担当作为,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持续开展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加强金融司法协同联动等各项工作,坚持“一盘棋”谋划、“一揽子”统筹、“一体化”推进,确保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落地见效,为推动陇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