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蓝蓝”公益诉讼
检察品牌创建为抓手
助推新区生态环境和
资源保护持续向好发展
近年来,兰州新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绿色发展,护航新区绿水青山,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兰州新区检察院党组决定开展“天蓝蓝”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创建工作,通过品牌创建,更好地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和发展,促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同。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
生态兴则文明兴。兰州新区检察院以“思想引领、源头预防、司法保护、综合治理”为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保护中的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天蓝蓝”公益诉讼品牌创建,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违法监督,更好服务绿色发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们幸福指数的增长点。栖霞湖、文曲湖、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河湖生态形势稳中向好,天蓝水碧、空气清新,凝聚了全体干警的心血和智慧。
自品牌创建以来,兰州新区检察院共排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8件,立案1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7件;排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件,向上级检察院移送线索4件,向同级检察院移送线索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
此外,兰州新区检察院还以“天蓝蓝”品牌为抓手,先后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系列专项行动,借助无人机、定位仪等勘察设备和技术手段,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恢复被破坏的耕地2398亩,清理非法占用排洪渠28.8公里,拆除非法建筑12.1万平方米,收缴矿山恢复基金4033万元,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1410万余元;通过提起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生态修复费用3.2亿余元。3件案件被甘肃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不是为了创建而创建,而是把品牌创建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创建品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创建品牌亮点,通过品牌创建检验和提升办案效果,使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幸福。”兰州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国鹏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