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甘肃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组织监狱戒毒民警下沉司法所,精心打造样板司法所,努力推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全面夯实主动创稳基层基础。经过近两年努力,全省司法所整体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政治引领、职能发挥、队伍建设、保障能力等均取得明显成效。全省1389个司法所中,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司法所所长,充分发挥了模范引领作用,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牢记初心使命 做人民满意的调解员
——兰州市永登县树屏司法所所长 薛红英
她时刻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党员先锋模范的高标准高要求,以“半边天”的责任和担当,二十六年如一日,默默耕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这块沃土上,忠诚履行“司法为民”职责,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者追求法治精神、服务发展大局的缩影。1998年被永登县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称号,2016年被树屏镇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1年被聘任为甘肃省人民调解协会会员,2023年被兰州市司法局评为“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她就是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树屏司法所所长薛红英。
法德情并用调解纠纷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她是平安“守门人”。树屏镇作为永登县经济建设和发展改革的前沿阵地,尤其是征地拆迁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使群体性矛盾纠纷频发。对此,时任树屏司法所负责人的薛红英积极推进“枫桥经验”,组建起以村法律顾问、村干部和老党员为主体的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调解员各自专长的优势,将“法”“德”“情”融入在调解工作中,构建起法德情相济、长效化解的矛盾处理机制,让矛盾“小调解”撑起社会稳定“大和谐”,让纠纷“小案件”推进法治教育“大宣传”,让情理“小感化”释放排忧解难“大情怀”。
多年来,薛红英组织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了2000多件纠纷。人民调解作为基层的第一道防线,面对的是群众,处理的是最琐碎的纠纷,不管纠纷事大事小,她始终坚持“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的原则,“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耐心细致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2年,哈家嘴村的俞某在甘肃某钢结构公司务工时,不慎被工字钢砸伤,出院后,双方一直未能就其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薛红英同志和所里同事多次上门与该公司协商,争取妥善解决,帮助俞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反复多次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东沟村村民杨某和甘肃某有限公司因占地和损坏玫瑰一事发生纠纷,杨某妻子当时情绪非常激动,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薛红英以多年的调解经验出面进行调解,在她的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签订了损害赔偿协议。这样的调解矛盾纠纷薛红英同志参与了很多次,大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小到邻里矛盾纠纷,她始终站在群众立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信赖。
用法用心用情帮教
做好重点人员管控教育工作
她是“回头浪子”的“引路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是基层司法所的重要工作,关心引导好每个刑满释放人员,用心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就是为社会消除了大量的稳定隐患。多年来,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时,薛红英还注重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努力让每一次学习内容更加丰富,让每一次走访更加接地气,让每一次教育谈话更加温情,让每一次劳动更加有意义。坚持真情实意工作法,与刑释人员和矫正对象交朋友、常联系、定期回访,月月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融入社会。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引导回归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大降低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
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水平
她是普法“宣讲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司法为民”是薛红英的坚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也相伴而生,新时代普法工作任重道远。为此,薛红英在普法宣传工作上紧跟法治树屏建设实践、紧贴树屏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孜孜探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积极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及各村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学法,通过普法试卷带动学法积极性,以考促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法治水平。
积极组织开展普法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活动,以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劳务关系、侵权相关、扫黑除恶、养老诈骗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散发宣传品、张贴横幅、展板展示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辖区百姓宣传与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了镇域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水平,为树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薛红英始终谨记司法行政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对群众的事“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心”,做群众思想工作“耐心”,调解矛盾纠纷“公心”,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赤子之心,踔厉奋发,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持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