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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27条举措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预防化解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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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办案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积极开展主动创稳行动,以27条具体举措将检察履职融入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把预防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保护公共利益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群众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智慧力量凝聚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介绍,该《实施意见》坚持矛盾就地解决的目标导向和法治化解决的时代要求,以高质效办案为治本之举,要求抓实抓细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力求取得最佳办案效果,夯实案件矛盾化解基础。


为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该《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持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受理、帮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提高控告申诉办案质量、努力维护良好信访秩序等举措,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导入法律程序解决,并积极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枫桥式”检察服务窗口,打造更加亲民便民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并通过办案活动和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司法权威。压实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侦查和控告申诉等检察办案各环节矛盾化解责任,在依法按程序办理的同时,落实检察官释法说理责任,积极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通过维护弱势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积极融入府检联动一体化解争议机制,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汇聚各方力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高度重视控申部门移送的立案监督、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并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深入剖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规范司法、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严格规范公正司法,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为全面提升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质量和效果,该《实施意见》还提出健全完善“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工作机制、检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检察听证机制、以司法救助为基础的帮扶救助机制和第三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机制,将检察办案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努力让办案更有力度、让司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