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全省政法系统第三批政治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部署全省政法系统第三批政治督察工作,安排进驻督察事宜,确保督察工作平稳有序扎实有效开展。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长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政治督察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赋予的制度安排,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抓手,对于解决政法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主动创稳提质增效和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前两批政治督察成果,通过督察,各级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能力作风进一步锻造。要准确把握政治督察重点内容,聚焦筑牢政治忠诚、主动创稳行动、执法司法质效、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确保督在要害、察在关键。要注意把握政治督察策略方法,坚持案件线索开路,通过点面结合、横向和纵向比较相结合、数据分析和实地查验相结合、发现问题和查找原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保证督察质效。要切实严格政治督察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严明纪律作风,敢于动真碰硬,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对2023年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情况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