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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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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至21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小惠在现场交流发言时,围绕“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完善案件质量管理”主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检察工作、提升刑事案件质量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柳小惠


据悉,近年来,甘肃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刑事检察工作,立足推进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出同步推进案件办理现代化和业务管理现代化,以高质效管理促高质效办案。案件质量评查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省检察院修改完善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评查指引,全省刑事检察部门认真履职,加强部门协作,上下一体、左右联动,以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助推办案质效提升,刑事案件质量有了长足进步,主要质量指标同比向好,2024年前三季度刑事抗诉率、刑事抗诉采纳率同比上升,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数大幅下降,控申反向审视问题案件稳步下降。2023年以来获评全国、全省优质典型、精品案件21件,并获评全国优秀法律文书3份、全国十佳庭审1件、全国调研征文二、三等奖次5篇。各层面分批次发布典型案例1127件,《检察日报》等媒体推介经验做法34篇,社会反响良好。


全省检察机关立足长效,健全机制优化升级。一方面,建立并推行“四个一”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现“个案评查常态化,一案一查;类案评查重点化,一类一查;专项评查集约化,一项一查;年度评查侧重化,一年一查”,2023年以来,省检察院共评查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效果良好。另一方面,优化升级评查辅助配套机制,构建办案全流程监控管理及上下贯通层级监督体系,将监督发现问题引入评查,以制度倒逼质效提升。强化事前引导预防,探索将办案监督全流程纳入权力清单,优化各主体权力清单内容,保证赋权赋责全面不遗漏。强化事中流程监控,制定法定刑三年以上不捕不诉案件工作指引,开展流程实质化管控。做实刑事申诉反向审视,针对轻伤害申诉案件多发,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工作细则,助推提升办案质效。


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基础,大力推进专业建设。倡导“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下发《关于加强刑事检察队伍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十大能力”建设要求,开展“微课堂·云课堂·大课堂”、检律论辩赛等系列品牌实训活动。坚持“专业水平依托专业实训”,创新开展“同答一道题,同出一个庭”沉浸式庭审观摩实训,探索出庭公诉实训新模式新路径。强调“专业的人评专业的事”,建立刑事检察、案件评查人才库,严把候选人资格,人员涵盖各条线省市县三级。确保“专业的人专业用”,制定人才库管理办法,规范人员选拔培训、调用等内容,支持刑检、评查队伍一体化专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实效,多举措促结果运用。对年度、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向检委会汇报后通报反馈全省,被通报单位及个人及时全面整改。将评查结果纳入等级晋升、员额管理等,充分发挥案件评查激励引导作用。将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作为检委会学习内容之一,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类案办理,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