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金某将一面绣着“执行楷模 人民之盾”的锦旗送至陇南市文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对法院高效执行,切实保障其胜诉权益表示衷心感谢。这份特别的“礼物”,为微凉的清晨增添了几分温馨和暖意。
案情回顾
2018年,被告湖北某公司因在文县碧口修建河堤工程需要,与原告碧口某建材商行达成工程材料供销协议,同时向该商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公司职工郭某在商行采购各类工程用品,并进行签字对账。2021年,经原被告双方核算确认,被告共欠付原告货款711162元。原告多次与湖北某公司及公司职工郭某联系催要货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推诿,未向原告支付货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碧口某建材商行经营者金某将被告湖北某公司及其员工郭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方支付所欠全部货款。经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令被告湖北某公司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71116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9月,原告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案件受理后,文县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湖北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采取司法冻结措施,督促其尽快履行。随后,执行法官与湖北某公司多次电话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同时向被告释明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法官多番耐心沟通疏导,被执行人湖北某公司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碧口某商行支付全部货款。随后,湖北某公司向文县法院申请减免执行费用,并提交公司资产负债表。经法院审查核实,公司因近年来业务量下滑,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法院遂依法对该公司执行费予以部分减免。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一面锦旗,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期望与鞭策。文县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流程,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关注企业实际需求,坚持为企业解难纾困,最大限度降低对涉诉企业的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诉讼负累,做好执行“加减法”,以司法温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