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明理向善,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12月3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学校、法庭碰面,在不同的地点、用不同的方式引导孩子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活泼的课堂 讲解严肃的法规
“2024年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本周也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大家记住了吗?”
课堂伊始,面对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全校学生“现场+转播”式的聆听,为了让被动接受变为主动求知,法治副校长从法治故事入手,以提问的方式引发同学们的思考与疑问,调动学习热情,从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出发,沿着保护、预防、惩罚的脉络,递进式讲解了与未成年在校学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刑事案例。告诉同学们在青少年这个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成长期,他们承载着独立与依赖、成熟与幼稚等错综复杂的矛盾个性,因此无论是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遇事要三思而后行,不盲目冲动、不心存侥幸,既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远离校园霸凌、网络诈骗、偷拿抢要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树立尊法守法意识、积极健康的心理、正确的价值取向,让自己的人生无悔、前途光明。
严肃的法庭 直面真实的案例
与此同时,60余名嘉峪关市五一路小学的师生、家长正充满好奇、紧张的步入一号法庭。随着法官敲击法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接受讯问、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孩子们跟随庭审程序的进行感受着法律的权威、庭审的严肃,通过控辩双方的你来我往看到了具象的公平正义和犯罪的严重后果。庭审结束,孩子们开始了“叽叽喳喳”的讨论,说得最多的就是“要当法官、公诉人、律师”,还有“绝对不能犯罪”!
本次活动,让孩子们“零距离”观摩庭审,“沉浸式”了解办案程序,“面对面”见证法律的权威与公正,用真实案例告诫孩子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在校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未成年人的成长关乎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兴旺。今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抓手,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携手为孩子们打造安全、有序、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为每一位青少年的成长之路常点法治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