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清水县法院红堡法庭在红堡工业园区所在的红堡镇就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园区及镇村干部群众三十余名参加旁听。
在“巡回法庭”开庭审理当天,经过举证质证以及多轮法庭辩论环节,在查清楚案件事实前提下,主审法官耐心地对两家企业开展了调解工作,双方最终放下成见,乙方同意宽限付款时间并放弃违约金,甲方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双方代表喜笑颜开,“合作之手”又一次握在了一起。
红堡镇毗邻县城,辖区内有工业园区一座,土地流转、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案件频繁发生,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开展涉企案件的审理,能够给群众开展一次生动的诚信履约、合法经营的“法治课”,切实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能够做到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击违约企业的违约行为,进一步在辖区内给企业宣传依法经营、诚信营商的理念,为良好的营商环境“铺路”,为辖区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所承包的某收费站收费大棚制作并安装网架,合同总价736000元(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于2023年7月底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后甲方共计付款33万元,剩余383920元未支付,经过乙方多次催要,甲方仍未给付剩余工程款,乙方遂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