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龙等赴“枫桥经验”发源地开展交流共建活动。
“院校”共建 打造理论融合新阵地
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并就弘扬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加强院校合作、实务融合、理论创新开展座谈交流。
杨玉龙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下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全市法院要积极与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合作共建,深入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基层治理这座“富矿”,把高校理论研究丰硕成果和宝贵资源引入法院机关,共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更好融入现代司法实践、审判实践。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胡铭表示,庆阳是有着光荣传统的革命老区,具有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和革命精神,这些优势资源对于高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紧密合作,进一步探索长期性、长效性、精准性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机制,合力推动法律教育和司法实践有机融合与长足发展。
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认为,庆阳法院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抓手,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工作成果和优秀的实践经验,实现院校共话法治、共商发展、共享经验、共建联学的良好效果,应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院校合力。
“院院”合作 探索实务发展新机制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在新时代焕发出勃勃生机。调研组来到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东盛社区共享法庭,参观了“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陈列馆”、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和枫桥学院。详细了解了“枫桥经验”发展的历史沿革及其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切实感受“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向“善治”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成效。
在与诸暨市法院的座谈会上,杨玉龙认为,诸暨是“枫桥经验”的孕育地和实践地,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探路闯关、破题示范,形成了许多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庆阳法院将以此次实地学习为契机,持续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相融合、相联通,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诸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键表示,庆阳法院依托红色革命老区历史优势,赓续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传统,提出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庆阳特色司法品牌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诸暨法院与庆阳法院构建“院院”合作新机制,必将助推两地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实现更高水平、更优质效、更高质量的发展。
会上,诸暨市人民法院、华池县人民法院签订了“友好共建协议书”。
调研组前往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越城区法院、越城区法院坡塘村共享法庭,听取绍兴中院关于司法公正全面提升工程、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中心等工作经验介绍,并就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枫桥经验”创新发展进行深入细致交流探讨。
杨玉龙表示,绍兴和庆阳拥有共同的红色血脉、深厚的法治底蕴和同质的司法精神,庆阳法院将真诚与绍兴法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多元化的双向交流共建机制,促进司法资源共享、难点问题共解、经验特色共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斌对调研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说,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新时代“枫桥经验”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独立自主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成功经验。身处“枫桥经验”孕育地和实践地,绍兴中院愿与庆阳法院就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加强交流合作,更好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多元”联动 共筑社会治理新“枫”景
调研组一行还调研了诸暨市社会治理中心、越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听取了社会治理中心一站式平台运行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社会治理中心功能布局、自助便民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一体化网络平台运行等情况,深入了解了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做优做实诉调对接等方面的经验介绍。
各部门联动协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协同优势是共同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金钥匙”。庆阳两级法院将认真学习借鉴,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局中,让新时代社会治理“枫”景更加绚烂多彩。
华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广军,镇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盖冬梅,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小栋参加交流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