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6日,检察日报五版整版刊发介绍甘肃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和解终结邻里纠纷的办案故事《一分五的月利率被写为月利率0.015%之后……》。
《检察日报》截图
一墙之隔的邻居,因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直到对簿公堂,债权人才意识到,双方约定的月利率一分五和0.015%不是一回事!不服法院判决,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后,债权人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这个有点特殊的案子让办案检察官犯了难——
“民间借贷纠纷是生活中最常见的民事纠纷之一。在这类纠纷中,最关键的证据就是借条。出具借条时,用语要尽量简洁明了,不要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约定利息时,如果习惯说‘一分利’,就写汉字‘一分利’,千万不要想当然地写成百分数0.01%,而且一定要注明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近日,甘肃省庆阳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进行普法宣传时,针对生活中常见多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以案释法,回应群众的法律咨询。
让该院检察官当成“普法教科书”时常挂在嘴边的案件,就是两年前曾提请甘肃省检察院抗诉的一起发生在农村邻里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带着几分好奇,记者来到甘肃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对该案进行了深入采访。
借款引发纠纷 邻居对簿公堂
“毛荣灿欠我13万元,为啥法院只判他还5万元?我们实在想不通这个理儿!”2020年7月28日,庆阳市检察院接待了一对来访的中年夫妇,男的木讷不语,女的满腹委屈。因为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不服,夫妻俩来到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主持公道。
经初步审查,庆阳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受理了夫妻俩的监督申请后,检察官调取了该案卷宗,发现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些不寻常——
前来申请监督的夫妻俩,丈夫名叫张旭辉。张旭辉夫妇与他们所说的借款人毛荣灿是同村村民,并且还是一墙之隔的邻居,两家之前关系很好。2000年起,毛荣灿开始做小生意,后来出现了资金吃紧的问题,遂向张旭辉借款。因为毛荣灿承诺的利息比银行的存款利息高出不少,张旭辉很乐意把钱借给他。2006年,毛荣灿向张旭辉借款9万余元,约定月利率一分五;2009年,毛荣灿再次向张旭辉借款6万余元,同样约定月利率一分五。
头几年,毛荣灿基本能向张旭辉一年一结息。每年结息后,双方再重新打借条,一直合作得很愉快。后来,毛荣灿因做生意被骗,损失不小,利息就一直拖着没给。
2015年9月19日,双方对2006年借的9万元进行了结算,算出借款本息共计152240元,毛荣灿支付了利息后又重新向张旭辉出具借条,借条上写明月利率0.015%;2015年10月10日,双方又对2009年借的6万元进行了结算,算出借款本息共计96760元,毛荣灿也是在支付了利息后重新向张旭辉出具借条,同样在借条上写明月利率0.015%。后来,毛荣灿又分别于2017年8月4日、9月22日向张旭辉各还款10万元,共计20万元,但此后就再未还款。
张旭辉催了一年,眼看毛荣灿一直拿不出钱来,就于2018年1月将毛荣灿起诉至庆阳市西峰区法院,诉请法院判决毛荣灿返还其剩余借款本金13万余元,并支付从2017年9月22日起至债务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利息计算起争执 不服判决意难平
法庭上,双方就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标准发生了争执。
当法官询问“借条上的0.015%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时,二人均回答“是月利率”。法官又问“约定借款月利率是一分五吗”,张旭辉回答“是”,而毛荣灿只回答说“以前借的是按一分五”。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针对剩余借款本金的具体数额,张旭辉与毛荣灿说法不一:张旭辉称剩余借款本金为13万余元,毛荣灿则称剩余借款本金只有4万余元。因毛荣灿两次总共偿还的20万元是利息还是本金双方约定不明,应视为没有约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毛荣灿归还的20万元应先抵充按照月利率0.015%计算的利息881元,剩余199119元抵充本金。故截至2017年9月23日,毛荣灿尚欠张旭辉借款本金49881元。综上,法院判决毛荣灿返还张旭辉借款49881元,并按照月利率0.015%支付从2017年9月2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直到这时,张旭辉才意识到,写在借条上的月利率0.015%与二人口头约定的月利率一分五并不是一回事,而且相差甚远。他随即向庆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决毛荣灿按照月利率一分五偿还借款剩余本金及利息。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毛荣灿2015年重新出具的两张借条上明确约定“月利率0.015%”,双方在一审当庭均陈述月利率0.015%为利息的计算标准,张旭辉诉请的文字表述亦为0.015%,一审判决以月利率0.015%为标准核算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旭辉不服,向甘肃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甘肃省高级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对利息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二审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书面约定的月利率0.015%来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借款本息,并无不当。张旭辉提交的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数张借条,仅说明了当时的借款情况,并不必然说明2015年借款的利率问题,故裁定驳回张旭辉的再审申请。
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提请抗诉未获支持
张旭辉夫妇认为,毛荣灿在一审当庭说过“以前借的是按一分五”,但法院却没有按照“一分五厘”的标准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认为法院判决错误,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了解完全部案情后,庆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犯了难。很明显,此案之所以案结事不了,不是因为申请人对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而是对于利息的认定不认可。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结果,是债权人不知道对于月利率“一分五厘”该如何用百分比正确书写,想当然地认为“一分五厘”落在笔头上就是“0.015%”。打了多年官司,双方已经闹得很僵。
承办检察官将该案提交检委会讨论。检委会经讨论认为,从张旭辉提交的2012年至2014年间的借条可以看出,毛荣灿在历次向张旭辉借款时,均习惯将月利率“一分三”“一分五”写作月利率“0.013%”和月利率“0.015%”,而实际都是按月利率“一分三厘”“一分五厘”结算付息的。而站在张旭辉的角度来说,他也不可能同意按“0.015%”的月利率结算付息,因为这既有悖于他出借钱款吃利息的初衷,也违背生活常理。庆阳市检察院决定对此案提请甘肃省检察院抗诉。
甘肃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了解到,张旭辉申请检察监督时因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即将超出申请执行期限,于是他一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边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而毛荣灿自从受骗导致生意亏损后,近些年一直在家务农,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鉴于调查核实的上述情况,甘肃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研判认为,仅依据双方当事人曾实际按一分五厘的月利率结算利息,就推断最后一次书写的借条也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过于主观。正如甘肃省高级法院在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中所表述的,“张旭辉提交的2012年至2014年的借条,仅说明当时的借款情况,并不必然说明2015年借款利率问题”,故两级法院按照双方书写借条所明确的利率进行判决并无明显错误,庆阳市检察院的提请抗诉理由不充分,难获支持。
然而,如果直接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张旭辉夫妇肯定不服,继续信访的概率很大。毛荣灿生意失败,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判决的5万元都未必能在短时间内执行到位,就算法院判决其支付更多,最终也大概率是一份根本无法落实的判决。毛荣灿曾按一分五厘的月利率给张旭辉结算了大部分利息,两家又是一墙之隔的邻居,之后还要在一个村子里共同生产生活……甘肃省检察院认为,对于此案,检察机关应考虑从化解矛盾、争取促成双方和解的角度出发,努力为解决困扰两家多年的纠纷找到最优解。
能动履职为民司法 检察和解终结邻里纠纷
家事纠纷、邻里矛盾,虽然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可一旦处理不好,不仅容易使矛盾激化、升级,还会严重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在法院判决并无明显不当、监督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放在首位,拒绝就按办案、机械司法。秉持这一理念,甘肃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决定前往庆阳市,跟这对邻居好好谈谈心。
在庆阳市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室里,甘肃省、庆阳市两级检察院的民事检察官与受邀而来的毛荣灿、张旭辉双方当事人围坐在一起。当天,毛荣灿还带来了自己的堂兄弟,张旭辉也带来了自己的妻子和成年的女儿。
“毛荣灿,张旭辉当时和你约定的真实利息是多少,你们双方心里都清楚吧?不管是不是真像你说的‘因为生意失败后还不上钱,张旭辉说只要能把本金还上,利息就看着写吧’,但毕竟张旭辉在你困难的时候把钱借给了你,为了这点利息把几十年的邻里情都葬送了,值得吗?在村里让别人议论起来也不好听啊!”检察官先是开导毛荣灿。
接着,检察官又给张旭辉夫妇做工作:“毛荣灿做生意失败,这些年的情况你们也都清楚。就算法院判给你们再多,他也拿不出来钱了。现在是不是连法院判的5万元都没拿到手呢?毛荣灿借了你们15万元十几年,但至少在2015年重新打欠条之前还了十几万元利息,之后又还了20万元,你们就别揪着一分五厘的利率不放了。好好的两家人隔着一堵墙打了这么多年官司,多让村里人笑话。咱是不是可以各自退让一步,把这个事彻底了结了?”
听完检察官的话,双方都沉默了片刻。随后,张旭辉的妻子先开了口:“只要在法院判的5万元之外,再多给5万元就能成。”
毛荣灿说:“只能再多给1万元。”
毛荣灿话音刚落,张旭辉的情绪又激动了。眼看着有所缓和的气氛又紧张起来,检察官及时出面协调,劝导双方拿出和解的诚意来,可以和家人商量好再作决定。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拉锯战”,张旭辉的妻子把再加5万元改成再加3万元,毛荣灿把再多给1万元提高为再多给2万元,双方又开始僵持不下。
检察官提议取个中间数,毛荣灿抬头说:“我很想和解,但我实在是没有钱,就是在原来5万元的基础上再加2万元我现在都拿不出来……我要回去凑凑。”张旭辉的妻子听到此话,立即表示出对毛荣灿的不信任,嚷嚷着要回家,不同意和解了,局面有些失控。
“靠种地维生的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不能被执行;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毛荣灿一家老小赖以生存的地方,也不能被执行。每年农作物产量多少,能卖多少钱,大家都是种地的,心里应该清楚。法院强制执行还要留够毛荣灿一家人的生活开支,还剩多少能执行,算算就知道了。毛荣灿现在已经同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了,这不比法院强制执行更好吗?你们两家是邻居,以前盖房、打井、红白事都没少互相帮忙吧?你们再考虑考虑,别急着走。”
检察官的一席话让张旭辉夫妇一时无言以对。几分钟后,张旭辉的女儿小声问:“什么时候能凑好?”毛荣灿说:“三个月。”
最终,张旭辉一家接受了“毛荣灿在三个月内一次性给付本金及利息共计7万元了结此事”的和解方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三个月转眼到了,毛荣灿东拼西凑也只能履行5万元债务,请求对剩余的2万元再宽限一个月。检察官通过电话继续在双方之间做工作。最终,张旭辉夫妇接受了毛荣灿先给付5万元,一个月后给付剩余2万元的和解变更。
一个月后,和解协议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两家人再无纠纷。检察机关因该案矛盾纠纷已得到实质化解,作出了终结审查决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