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明通报了我省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广大交管民辅警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疫情防控条件下的道路安全畅通。
启动应急机制
全力配合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发生后,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省公安厅下发《紧急通知》,对各地防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立即调整交通管控策略,积极配合交通、卫健部门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设立检测点479处,每天出动警力上万人,集中开展扫码、排查、登记、劝返、检测等工作,暂对33个收费站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关闭4个服务区。大力加强防疫区域交通秩序管控,安排专门警力,全力维护医院、隔离点、物资储存点、疫情防控卡点道路交通秩序,适时优化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确保人员转移、物资配送安全顺畅。同时,紧盯防疫和群众交通难点问题,既加强通道车辆防疫管控,保证防疫的安全,又尽可能方便群众、保证必要的出行。大力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秩序管控,针对高速公路、国省道检疫站点车辆排队缓行、夜间追尾风险等问题,进行研判分析,通过增派人员、增设通道、改进程序,提高检疫效率,减少车辆排队;完善排队车辆安全预警措施,加大夜间凌晨视线不好、疲劳驾驶多发时段警示力度,防止车辆追尾;根据疫情发展,广泛开展宣传提示,通过广播电视、双微平台、电子地图导航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涉疫区域、路段的管控措施,提示出行注意事项,提供绕行线路,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大力强化应急管理处置。加强应急值守力量,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强化情况掌握和信息核查,确保高效应急处突;指导各地对因疫情需要采取封控的风险区域,在第一时间调配警力,做好核心区周边道路、外围道路的交通分流工作,防止车辆大面积滞留;结合当前气象特点,紧盯恶劣天气事故多发和高风险路段,推动“一路多方”事故预防措施落实,统筹做好应急保畅和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优化通行管理
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
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甘肃省货物运输车辆疫情期间防疫保障快速通行证管理办法(暂行)》,对来自非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省内通行时,驾乘人员测温扫码正常,持联合制发的“快通证”,优先便捷通过各查验站点。推行人性化服务,对滞留在道路上的车辆和驾驶人提供服务,及时提供热水、食品,确保驾驶人不受冻不挨饿;协调加油站提供低标号柴油,确保货车能开得动;对受困的驾驶人突发疾病或核酸检测呈阳性的,立即引导车辆通行,确保及时救治。推行柔性执法,及时公布免费停车道路和停车场,方便群众就近采集核酸和采购防疫商品;在被封闭小区附近协调提供专用免费停车位,防止小区业主车辆无处停放;对因核酸检测需要临时占道停车、违反市区限行规定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同时,建立省际协作机制,与内蒙古、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沟通协调,加强车辆疏导,提高跨省区通行效率。
改进服务措施
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
为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公安交管车驾管服务窗口单位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为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和服务。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指导各地加大“交管12123”手机APP互联网业务平台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制作生动新颖、直观易懂的网上办理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发布,引导群众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自助办理26项业务,群众在线上办理车驾管业务共77924项。推行“延期办”“容缺办”,因疫情防控需要,全省14个市州全部关停了驾驶人考试场,12个市州关停了车驾管服务窗口,暂停办理车辆和驾驶人线下业务。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业务的,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取消已申请的考试预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业务恢复后重新预约考试,取消的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重新预约不影响预约排序。对学员在2018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6日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针对业务停办可能出现的车辆和证照超期、逾期、注销等情况,对7项车驾管业务推行“延期办”“容缺办”。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在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可能强制报废的,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统一将报废注销期限延后3个月。(甘肃省公安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