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安宏亮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相关工作情况,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柴雅发布了2021年度甘肃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精品案件,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方立民就记者提问进行了回答,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甘露主持新闻发布会。
安宏亮介绍,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贯彻省委书记尹弘同志在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调研指导讲话精神和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有关批示指示工作精神,围绕厅党委“1351”总体思路和“十大”工作体系,按照甘肃加强新时代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组织动员全省公安经侦系统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着力构建适应时代要求、整体协调联动、数据赋能实战、风险综合治理的新时代甘肃经侦工作大格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为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报省政府批准,2021年9月,建立甘肃省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公安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等23家成员单位组成,推动形成联动共治、部门协同、预警防范的工作合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预警新型经济犯罪、预防监管漏洞和预测风险隐患,召开通报会、联席会,向省内规模企业推送风险研判报告、办案提示函,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涉企案件“专案专办”。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扰乱企业经营秩序的经济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案768起,挽回经济损失8.4亿余元。2021年12月9日,《人民公安报》专版刊发《甘肃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文章。开展涉企“挂案”清理。联合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清理涉企“挂案”142起,清理率94.1%,为各类民营企业纾困解忧,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加强经侦执法监督。以“三查一治”为抓手,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七项规定”,建设信息化执法监督平台,健全集体议案等执法制度,积极消解经侦领域信访积案,制定出台《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立案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全面提升经侦执法规范化水平。
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突出打击主业、忠诚履职尽责、奋力担当作为,各项打击破案指标显著提升。全省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264起,移送起诉3486人,挽回经济损失33.6亿元。对金融领域犯罪稳妥打。精心组织开展“陇剑1号”行动,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剑指金融领域犯罪,打击犯罪、化解风险,追赃挽损,清理蛀虫,策应清收处置工作。对涉税领域犯罪深入打。先后组织开展打击虚开骗税犯罪行动和“陇剑2号”行动,破案157起,挽回国家税款2.47亿余元。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对地下钱庄犯罪纵深打。组织开展“歼击”系列专项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68名,省公安厅组织侦办的“4·11”非法经营案,移送起诉36人,专案组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对信用卡犯罪强力打。组织开展“鹰眼”专项行动,省厅经侦总队研判推送线索200条,各地基层经侦部门破案230起,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有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效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行“阳光”办案,强化追赃挽损,维护合法权益。严打非法集资护钱袋。破获各类非法集资、传销类案件184起,挽损11.68亿元。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停业出清网贷平台。严打侵权假冒护民生。依法保护“陇货”“甘味”产权品牌,立案1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6名,涉案总价值1.5亿余元,破获千万元级烟草案件7起,兰州、陇南等地相继捣毁生产假冒名牌白酒窝点,保护我省自主品牌创新发展。全面防范宣传护群众。积极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识假防骗的能力水平,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全面贯彻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实施“智慧警务”战略决策部署,强力推进经侦信息化建设深度应用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数据化实战能力。打造最强“战斗航母”。2021年建成省公安厅经侦情报导侦中心,能够“一站式”开展类案研究,“扁平化”组织专项打击,“俯瞰式”进行生态研判。今年以来,基层经侦民警入驻中心开展研判工作,批量生成线索下发属地落地核查,实战作用凸显。建设硬核“智慧平台”。经侦总队自主研发多个打击类罪模型工具,多次在全省公安机关智慧警务建模大赛中获奖。其中,各地根据工作线索,打击处理保险诈骗犯罪嫌疑人59名,打掉犯罪团伙10个,我省重点地区车险理赔率下降30%。创新一体“作战模式”。建立“省级主研、市级主侦、县级主打、三级捆绑作业”的全新打击模式。在强力推进“猎狐2021”专项行动中,省厅经侦总队、白银、天水等地先后缉捕外逃经济犯罪案件嫌疑人3名。2021年,公安部经侦局“淄博会议”和《人民公安报》专题推介我省经侦部门一体化建设成效。
下一步,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助力“四强”行动,做好“五量”文章,按照省公安厅党委“一线贯穿、双轮驱动、三安联创、四强保障”工作思路,构建经侦工作大格局,抓好信息化建设应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防控经济金融风险,提升队伍能力素质,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经济社会环境。
答记者问
全国基层党建网 臧秀娟:
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请问对此类犯罪有什么防范建议?
省公安厅经济侦查犯罪总队副总队长方立民:
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分子不断变换花样,以各种名目诱骗公众上当,越来越多的体现出攀附国家大政方针从事犯罪,欺骗性越来越强。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公益慈善、创业创新、扶贫养老等噱头的经济犯罪活动。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能够支付高息,或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的,务必保持高度警惕。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首先要警惕无论何种形式、名头多大,只要要求缴费入会,通过发展会员聚敛财富,并通过拉人头式发展下线,按照层级进行提成或者复式计酬的这种行为要坚决远离;其次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所谓的熟人比如朋友、亲戚、同学推荐介绍投资轻松挣大钱的网上投资项目一定要谨慎考虑,不要觉得抹不开面子而掉入陷阱,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将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人害己。广大群众在受到这些犯罪行为侵害后,请直接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经侦部门报案,接受报案后,公安机关会认真受理群众报案、举报。
兰州晨报 张秀芸
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高发多发,作为老百姓如何提升自身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省公安厅经济侦查犯罪总队副总队长方立民: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差的弱点,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和精神伤害。公安机关提醒大家,要提升自身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你出钱,一定要多个心眼。二是提高法治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三是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四是警惕上门推销。由于老年人独自在家时间居多,遇到可疑、陌生的人经常观望、敲门等情况,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对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物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再接待。五是保持警戒心理。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同时表现得很热情,此时有的老年人就容易放松警惕。在此特别提醒老年朋友,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接近,以免上当受骗。另外,独自外出时尽量不携带贵重物品和首饰。六是警惕“各种免费活动”。不要参加所谓大公司提供的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加公司经营等活动,不要相信超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连锁大公司实力”,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
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新社、法治日报等中央驻甘和甘肃日报、省广电总台、新甘肃客户端、甘肃法制报、中国甘肃网等省内16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