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地方立法新局面 迈向良法善治新时代
——“十三五”定西市司法行政成果巡礼立法工作篇
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赋予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拟定地方性法规和制定政府规章的立法权。
“十三五”期间,定西市不断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制定出台《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定西市河道生态保护条例》和《定西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定西市采砂管理办法》等一批既符合立法法的赋权范围,又符合当地实际和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促进了全市社会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提高思想认识 形成工作合力
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地方立法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系统学习相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全市已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新格局。
健全协调机制 推进立法进程
不断规范立法程序,通过广泛征求立法建议,制定出台《定西市立法规划(2017-2021年)》,增强地方立法的统筹性、针对性、前瞻性。积极探索科学民主立法新举措,借助“外脑”提高立法质量,成立了以熟悉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法制咨询专家库。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立法方式,将《定西市渭河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定西市狼渡滩湿地保护条例》委托兰州大学法学院负责起草。积极发挥16个市级立法联系点和1个省级立法联系点作用,延伸地方立法工作触角,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
强化立法调研 完善调研机制
针对不同立法项目的实际,切实提高立法调研的针对性,明确调研需要了解的主要问题、主要分歧要点、解决问题的方法等内容,“带着问题”开展立法调研活动,确保立法调研取得实效。通过召开各行业代表、基层普通群众、具体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等立法座谈会,实地调研走访等途径,参与《定西市渭河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定西市汪氏家族墓地保护条例》《定西市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工作,将精细化立法理念融入到全市立法工作中。不断增强立法调研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立法起草提供详实而丰富的依据。
规范立法行为 增强公众参与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有效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落实科学立法,积极发挥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作用,定西市组织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13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坚持依法立法,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立法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为提高立法起草质量,编制相关立法参阅资料汇编3部。推进民主立法,不断完善立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地方立法工作信息,不断扩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为社会公众及时表达立法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了更广泛更便捷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