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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司法局推出“54321”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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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天水市司法局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推出“54321”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

  一、紧盯法律需求,狠抓五个行动

  一是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巩固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市律师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深入村组和社区,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法治培训、法规政策解读、法律咨询,参与指导村(社区)涉法事务,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培育法律明白人和法律带头人,引领带动广大群众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为建设法治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据统计,全市律师义务担任村(居)法律顾问达2612家。

  二是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行动。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主线,以转作风、进万户、了民情、细排查、化纠纷为突破,加大力度,拓展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走进千家万户,使化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为平安天水建设,助推天水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贡献。截止目前,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2101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7%。

  三是开展“普法基层行”行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民法典》律师宣讲团等队伍,进镇入村到户开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累计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4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免费接待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代为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000余份。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行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服务小分队,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采取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尊法意识。

  五是开展“党建结对共建”行动。主动与共建共驻七里墩街道东十里社区衔接沟通,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律师党员定期到社区开展法治培训、法治讲座、化解矛盾纠纷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立足司法为民,落实四项举措

  一是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纠错机制。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为工作平台,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衔接的工作机制,对行政相对人反映的行政争议事项,开展上门调查、实地取证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建立预通报制度,加强个案分析研判,分类导入调解程序,针对房屋征收、行政处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复议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发挥复议为民的作用,从根源上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天水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方式、依据等进行深入研究,从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导向出发,重点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可控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公布,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全市共推进实行告知承诺性证明事项96项,已累计达到1181项。

  三是落实民生领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制度。加强对上位法和政策制度的研究,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开展民生领域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政策,及时修改和废止,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督查活动,不断提升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三、关注困难群众,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服务便民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司法鉴定、公证业务的宣传,实行“直通车”服务,提高司法鉴定、公证业务办理效率,精简程序,为群众提供延时、错时服务,解决上班族“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没处办事”的实际困难。对简单的司法鉴定、公证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方式服务群众,提升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家庭困难的符合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截止目前,为行动不便群众上门办理鉴定50件,上门办理公证事项100多次,为生活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2万元。

  二是开展法律援助为民解忧活动。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困难家庭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全程追踪问效,为援助对象提供免费法律帮助。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27件,受援人数48人,追索农民工劳动报酬92万余元,接待咨询228人次;办理其他法律援助案件230件。

  三是开展律师服务惠民活动。组织全市35家律师事务所和398名律师,围绕“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设立“绿色通道”专门接待窗口,设置流程指引标识,由律师团队全面开展法律服务,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退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为困难群众减免代理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截止目前,全市共接待免费咨询2000多人次,对103家民营企业、40家学校、16个社区开展法治讲座159场次。

  四、聚焦特殊群体,力推两项服务

  一是为监狱服刑人员家属提供亲情会见服务。加快会见申请的审批,为省内监所服刑罪犯和强制戒毒人员家属提供“一站式帮教服务”,利用司法行政系统在押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进行网上会见,加大会见频次,实现“家门口的探监”,发挥亲情帮教作用。自教育整顿以来,共开展亲情会见帮教107人次;组织“阳光关爱行动”,对困难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开展爱心结对帮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两个办法”,不断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

  二是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大回访服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开展社区矫正大回访活动。指导各司法所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五见面”活动,即“与社区矫正对象见面、与矫正对象邻居见面、与矫正对象亲属见面、与所在村(社区)见面、与案件受害人见面”,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疏导心理、消除误会,使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上放下包袱,融入社会安心服刑,接受改造。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助力营商环境,贯彻一个意见

  积极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增强涉企法律服务保障四个方面,逐一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承办业务科室,形成实实在在的推进举措,确保《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得到贯彻实施,加快推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