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以学习成效为领航灯塔,指引法治公安建设新实践,带来了一系列深刻启示。尤其是法制部门紧紧围绕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创新工作,以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为宏观目标,以执法问题全面减少为微观目标,积极探索“实时巡查、随时服务、及时培训、全时监督、即时整改”工作模式,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充当发现问题的“显微镜”,在通报整改问题时举一反三充当“放大镜”,研究问题发生规律,对执法问题进行研判发挥“望远镜”作用,开启了执法监督“五时”“三镜”工作模式。
实时巡查、挂账销号
充分发挥内部执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效率高等优点,每天坚持实时巡查问题,通过问题曝光单、执法问题提醒单等形式在网上晾晒执法问题,确定整改时限,按照“转身就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办案民警整改情况。自去年以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共巡查督导整改全要素录入不全、法律文书制作错误等执法问题4200多个,做到了“挂账销号、跟踪整改”,问题得不到整改,监督措施不会停止。
随时服务、精准指导
按照全时段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撑的原则,在案件办理、审核合同、发布公告、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各个方面,全程提供法律服务,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核心,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今年上半年,市局法制支队解答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问题180多个,为30多份合同提出了审核意见,尤其是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及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给以服务和指导,使得市县两级联合办理的一起案件诉讼人数由之前的4人上升至12人,充分发挥了法制部门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优势。
及时培训、务实高效
在开展常规培训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统计出问题发生的区域,制定了精准培训工作机制,创新以干代训模式,全面普及办案程序和考评标准,今年以来,市局法制部门共开展法制员培训两期,组织旁听庭审两次,开展送教下基层6次540多人,培训以干代训民警60余人,通过立体化、精准化培训模式,使得民警第一时间知道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学习到了具体的整改方式,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全时监督、注重源头
不断延伸内部执法监督的触角,将执法监督和服务、提醒结合到一起,克服事后监督工作弊端,改变案件办结后开展考评的工作模式,对在办案件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督导提醒的方式通报给办案民警和办案单位负责人,对重复发生问题或者问题具有普遍性的单位全面开展约谈,及时总结经验,总结制定《天水市公安机关执法问题约谈办法》,开展内部约谈12次50多人,追根溯源,注重从源头上整治执法问题,收到了良好工作效果。
即时整改、注重效率
执法巡查民警对于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反馈至办案民警提醒民警及时整改,解决了基层民警因工作忙,没有时间自查问题的现实问题,在执法办案和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之间取得了动态平衡,也防止问题在案件办结后,因客观条件缺失无法整改的问题。点对点催促整改的方式得到了基层办案民警的普遍认同,为法制民警指导执法工作架起了一道沟通的桥梁。
在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过程中,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将执法服务和执法监督工作做到了极致,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精细化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把案件放置到了执法监督的“显微镜”下面,帮助基层民警发现了一大批执法问题,使得民警在整改问题中也提升了个人能力。在通报执法问题的同时,将问题对应的法律法规也共同罗列,注明了该类问题的整改方法,提出了今后规范执法的具体措施,做到了通报、整改、教授方法同步开展,克服了只通报,不告知整改方法的弊端。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回头看和边干、边思考、边总结,对巡查出的问题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梳理出了可能出现执法问题的种类和区域,总结问题发生规律,共汇总今后容易出现的执法问题11个,逐一反馈给了问题可能出现的办案单位,在问题整改方面做到了提前研判、预警在前、源头把控。
“五时”、“三镜”工作模式,是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根据新时代公安执法工作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任务,总结归纳出的创新性做法,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不断升级优化,以期发挥更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