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南州两级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监护权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关的案件时,法院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打破司法信息壁垒,注重做好家事矛盾化解及矛盾处理过程中弱势群体利益的保障,既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必备的物质生活条件,又及时疏导情绪、矫正不良行为,保障涉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从未成年人本位出发,建立更多的保护制度,将原本用于保护其他权益的制度,试行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通过不断引进先进的保护制度,形成完整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从各角度、各阶段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努力做到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建立健全十一项工作机制。建立院内立审执联动机制。对涉未成年权益保护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快结。
推进法官进网格机制。在全州各乡镇设立审务工作站,各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系点,指导乡镇、街道办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让家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理性对待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坚持未成年人参与机制。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中,办案法官俯下身子,耐心细致的倾听未成年子女的想法,尊重他们独立陈述事实和发表意见的权利,认真了解他们的真实意愿。
推行离婚冷静期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夫妻双方矛盾不是特别激烈,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下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其冷静地充分思考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防止因一时的草率冲动离婚,给双方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和社会造成的巨大影响和创伤。
建立家事调解员机制。筛选熟悉社情民意、乐于做群众工作的有威望的普通民众、村干部、教师、妇联等群团组织人员充实到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队伍,充分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真实心理状态、生活意愿和情感归属,使办案法官准确科学的处理未成年人抚养问题。
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在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同时,与教育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合作,对于家事纠纷中受到心理创伤的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
建立五位一体联动机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与州妇联、综治、教育、民政等14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完善家事案件审理体制机制,促进家庭和谐。
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构建反家暴合作机制,严厉遏制家暴行为,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运用法律的武器进一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
落实保证监护机制。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对未成年人监护不当的现象,法院发挥审判职能,通过监护权的调整和判后回访,让监护制度真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案后回访机制。对于家事纠纷,通过案后回访,积极协调社区组织、学校、医疗机构、妇女儿童权利保护组织,共同解决未成年人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和学习问题。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在处理家事矛盾纠纷中,如果发现可能发生损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法院以职权及时指定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帮助,通过社会专业力量的介入,帮助在父母离婚过程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充分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