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昌两级法院聚焦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贯彻中央、最高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要求,前移司法功能,加强诉源治理,突出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基层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2019年,全市法院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26件;诉调裁审调处民事纠纷8647件,占一审民事新收案件总量的99.14%。
一、强化党建引领,践行司法为民
面对近年来案件数量急剧攀升的压力和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现状,金昌中院不断探索总结,走出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导向,以便民、亲民、利民服务为宗旨,找准党建工作与解纷工作契合点,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党旗插在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一线,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工作的“软实力”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硬支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促进公平正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打造“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争先创优局面,创建“诉讼服务示范岗”“公平正义示范岗”“办案能手示范岗”“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党建品牌,在各个岗位上发挥党员先锋表率和旗帜引领作用,把党徽亮在岗位,将责任扛在肩上,将使命记在心中,使每个党员在履职尽责中,着力为民排忧解难,将矛盾纠纷的调处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二、突出顶层设计,推动多元解纷
2019年10月,市中院党组按照“统筹两级、突出特色、区别对待、一心为民”的工作思路,在全市139个行政村、33个社区及部分企业和律师协会揭牌设立了“法官联系点”。法官联系点”工作由市中院牵头抓总,与市司法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区设立实施办公室,乡镇法庭设立工作站,村社设立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定1名法官,与村社调解组织、党支部对接,具体工作涵盖上门服务、法律咨询、定分止争、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司法确认“六大职责”,实现过滤分流、内引外联、引导调解、诉讼服务、诉调对接“五种功能”,让联系点真正成为诉调解纷对接点、司法便民服务点、审判执行联络点、扫黑除恶信息点、普法工作宣传点。“法官联系点”的设立,走出了一条审判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司法职责和社会职责共担、执法办案和法治维稳相融合的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子,赋予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时代特征。
三、创新工作机制,突出解纷实效
结合全市法院的实际情况,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金昌市中院党组提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力求实效”的工作总思路。县区法院结合各自地域特点,创新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2017年,金川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室”,从社会招录10余名专职调解员,60多名兼职调解员,进行诉调对接工作,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体,以诉调对接中心、快审速裁中心为两翼格局。将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紧密衔接,发挥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特点和优势。2018年,金川区法院成立“特邀调解委员会”,从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及检察官、在职律师、妇联、社会贤达等不同层面选拔出117名热心于调解的人员,聘任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诉前、诉中调解,截止2020年2月,已成功调处各类民事纠纷3100余件。金川区法院还探索推出了立案调解、家事纠纷调解、物业纠纷调解、涉农纠纷调解、行业调解的“5+N调解工作机制”,推出“四步工作法”化解纠纷。永昌县人民法院发挥基层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各法庭与当地党委、政府紧密联系,强化沟通,主动参与,指导乡镇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四、推进繁简分流,注重庭审调处
全市法院在民事案件立案关口,将案件分流梯级化,在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同时,将可能和解、调解的案件筛选过滤,力求在诉前化解。金昌中院采用“程序性分流”加“调解前置”分流模式,立案起诉的民商事、行政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宜调解的案件外,一律导入多元解纷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对立案管辖、不予受理、诉前保全及双方当事人均愿意调解的二审案件,分流至立案团队,进行庭前调解。据统计,庭前调解的二审案件占上诉民商事案件的20%。金川区法院通过案件分流将一大批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中心”“特邀调解中心”“速裁审理中心”以和解、调解的方式结案,实现了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审判效益。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素质能力
人的素质是做好化解矛盾工作的基础,素质能力的提升是做好纠纷解决工作的关键,因此,全市法院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不同群体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自2017年以来,市中院先后举办了21期培训班,将培训对象延伸至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及村委会成员,提高法院干警和参与调处案件人员的素质能力。金川区法院每两周对聘请的特邀调解员进行为期半天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由该院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和调解能手向他们讲授法律知识、传授调解经验。在调解案件过程中,由两名调解员组成一个办案小组,法律素质较好的确定为主调员 ,法律素质相对较低的为助调员,通过这种“传帮带”方式让一部分调解员尽快成长起来,同时调解委员会成员也经常到调解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微信联系群,调解员在调处中遇到的问题随时可以向他们请教。这些举措的实施,为解纷工作提供了人才储备,推动了解纷工作向纵深发展。(金昌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