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兰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兰州市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化解争议、定分止争为目标,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系统推进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化复议为民 推行“阳光复议”
坚持“开门收案”
加强行政复议申请引导,坚持“容缺受理”和“一次性告知”,做到应收尽收,依法受理率达到100%。案件受理后,通过实地调查、组织听证、沟通协调,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十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421件,案件年均增长率接近35%,近三年年均案件达到800件。
坚持便民高效
始终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模式,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做好受理接待的同时,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邮寄、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除依法需要核对申请人身份、听证、协调调解外,实现了从“最多跑一次”到“不见面办理”的转变,有效解决了群众多次跑、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
坚持服务大局
近年来,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为护航企业复工复产、“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提供精准服务。开通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确保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两年来,市本级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5件,其中撤销7件、确认违法2件,纠错率为18.4%;调解、和解结案17件,调解、和解率为34.7%。
强化改革发展 打造“兰州样板”
科学整合复议资源
通过探索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不断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结合实际制定了《兰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今年1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监督”。
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手段”的“五有”要求,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市、县(区)两级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职能科(股、室)达到12个,配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42名,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451万元。接待大厅、立案室、调解室、听证室、远程视频办案室等功能用房不断完善,总面积达到3000余平方米。
不断健全完善机制
不断探索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出台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100余项,把议事决策、专家咨询、调解和解有机统一,构建“1+3”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改革成效受到全省肯定。
强化调解和解 做到“案结事了”
创新调解机制
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创新,铸牢调解和解制度基础。2019年,与兰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联合建立兰州市行政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促进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参与调解行政诉讼案件200余件。与市检察院共同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联合化解行政争议10余件。
着眼案前调解
坚持“应调尽调”原则,注重在受理前和受理过程中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在接待受理环节,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督促被申请人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对易发多发案件,建立执法复核调解机制,由执法部门法规科室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案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释明,促使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受理前审查关口。
做好案中调解
积极在案件审理时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审理环节,在法律框架内加强与复议各方的解释沟通,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一致,最大限度减少、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复议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十年,通过调解、和解、终止等方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8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20%。
强化监督纠错 坚持“刀刃向内”
严格依法纠错
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独立审理案件,刀刃向内,有错必纠,对违法行政行为“零容忍”。对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以及明显处理不当的,采取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坚决予以纠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定向监督
始终坚持案件审理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对于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纠正行政机关错误行政行为的同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对案件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明确指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出现类似错误,达到“处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十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发出行政复议建议、意见140余份。
严格制度落实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建立了一系列倒逼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先后建立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年度通报以及行政复议报告、通报、抄告等制度,积极运用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监督纠错,细化落实。将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等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倒逼依法行政,助力法治兰州建设。近三年,全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逐年下降。
强化争议预防 助推“溯源治理”
突出普法宣传
将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不断加大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地铁专列”“小兰说法”“法润黄河少年”等普法平台,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1.5万余场次,编发《解答百姓最关心的100个法律问题》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突出规范执法
积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提升机制,通过业务培训、行政案件专题研讨会、编发行政案件指导案例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作用。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加大培训力度,抓好重点执法领域和基层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规范执法流程,讲解实务要点,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专业性和权威性。十年来,全市累计举办行政复议培训160余场次,举办各类行政执法培训2200余场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赴法院参加行政诉讼案件的旁听庭审活动800余人次。
突出复议实效
始终注重以案释法工作,逐步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释法说理,把准问题解决的切入点,积极寻找争议化解最佳方案。对争议各方的争议焦点、证据的采信、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详细分析释明,引导复议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通过复议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复议决定接受群众的评判,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春华秋实。复议为民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兰州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展现作为担当,不断向“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目标奋力前行,用心用力用情书写让人民满意的行政复议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