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威市天祝县检察院聚焦全方位生态保护思路,更新监督方式,健全制度保障,构建多元融合治理机制,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天祝县因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县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被国务院评为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县。
加大公益诉讼全方位保护生态
天祝县检察院大力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三年来,督促清理河道岸线垃圾1600余吨,修复污染水域200余亩,拆除违法建筑1520余平方米,立案涉资源破坏民事公益诉讼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件,督促整治问题76个。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3项,推进提前介入、调查取证、联席会商、起诉追责“四位一体”融合履职,办理滥伐林木、破坏草原、损毁河道防护设施、污染水源地等各类案件15件,追回生态恢复赔偿金1000万元。为拓展公益诉讼案源渠道,聘请“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15人,和林草局共建生态公益林1处,累计补植补栽红柳、青杨2000余株,复绿面积达到3000余平方米。
更新监督方式实现最优办案效果
天祝县检察院更新监督方式,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三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8件,整改率达到95%以上。深化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聘请生态环保、水务、林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推行“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先后协同林草部门办理非法捕鸟、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5件,对其中3件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通过生态补偿方式,赔偿义务人在赔偿权利人划定的区域补植红柳、玫瑰240株。
健全制度机制实现长效常治
天祝县检察院提请县委印发《贯彻落实〈武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将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接受法律监督工作和检察建议整改回复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刚性”。构建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送、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全面细致审查。林草、水务、农业农村部门在办理环境资源行政违法过程中,发现并向天祝县检察院移送线索7件,公益诉讼部门经过审查后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11个。聚焦祁连山生态保护,与青海省互助县检察院签订《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共筑司法保护屏障。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永登县检察院签订《庄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凝聚黄河一级支流庄浪河流域保护合力。今年4月份联合永登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污染黄河流域河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使昔日垃圾场变成了小树林,有效保护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多元融合治理构筑大保护新格局
天祝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5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联合水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不起诉案件中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协同共治保护格局。与水务、农业农村、城管执法等5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形成协同保护合力。全面推广巡回听证、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等制度,先后1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业务专家等60余人参与案件办理和对整改效果的监督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有力提高工作知晓度与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