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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积进度100%!庆阳两级法院率先实现积案清仓见底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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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省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部署以来,庆阳市两级法院聚焦总体要求、锚定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举全市法院之力推进“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落地见效、清仓见底。截至4月12日,全市两级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结案,清积进度达到100%,提前实现了积案“清仓见底”的目标。

  

以“质”为要

夯实责任分工


近年来,为推动审执工作由“被动求稳”向“主动创优”转变,庆阳两级法院提前谋划部署,全面摸排积案底数,逐案梳理未结原因,采取“定责任法官、定督办领导、定清积方案、定清零时间”四定举措,制定清理计划,建立数据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不定期听取积案清理工作汇报,确保清积工作实质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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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庆阳两级法院集中清理未结案件4224件,同比减少3211件,下降75.25%,为完成“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2月,省法院部署开展“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庆阳两级法院第一时间成立清积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案双重责任制,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牵头包案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承办法官为具体负责人”四级包案制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同时,紧盯省法院反馈的49件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制作“半年清积”任务书和时间表,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方案、一案一定责,自我加压,提前时限,日提醒、周督办、每10天一通报,下发专项通报5期,个案督办函7份,对清理进度实时排名、末位警示。对已审结的清积案件专项评查,分10天、5天对临期案件实行审限预警,严防边清边积,既抓质量又抓效率,切实做到以质为要、量质并举。

  

以“合”为力

压茬推进落实


庆阳市宁县法院审理的新疆某环保科技公司诉宁县某局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6月立案,由于工程结束后双方未对工程款进行结算,起诉后对工程具体内容、工程款支付及违约金争议大、事实认定困难,案件陷入瓶颈。


“半年清积”行动开展后,宁县法院加紧加快该案办理进度,由于双方企业在山西、新疆两地,到法院开庭成本高,就通过网上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双方对施工内容、工程款支付及违约金等问题争议过大,宁县法院遂通过电话短信反复调查确认、积极协调推进。2023年4月,双方对工程内容、工程款结算终于达成协议,案件顺利审结,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由于长期未结案件法律关系复杂、疑点难点问题较多,庆阳法院专门开辟审委会讨论长期未结案件“绿色通道”,成熟一批、研究一批。对关键症结问题及时向省法院请示汇报,与行业部门沟通解决,与司法鉴定机构督促督办。对清积任务较重的部分县区法院,庆阳中院院长召集县区院长面对面问效、面对面约谈、面对面调度,对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点案件直接督办,相关法院和部门领导当场受领,营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以“督”为重

全面强基拓本


针对省法院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大清积力度,庆阳中院抽调2名三级高级法官成立督导组,专职督导各县区法院清积行动,对工作滞后、行动缓慢的法院,通过电话督导、发函督办、个案督促、约谈责任人等方式倒逼提高清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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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法院审理的李某诉邓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1月立案,因被告邓某对原告修建房屋的质量提出异议,原告否认并对房屋质量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房屋确实存在一定质量问题,双方就维修方案不能达成一致。


环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农村建房系村民自发组织的整体搬迁房,已通过相关部门评估验收,但法庭查明涉案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其他二十余户房屋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为防止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环县法院曾多次与相关部门、乡政府、村委座谈协商,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司法鉴定占用时间长,导致审理时间较长。后在省法院督办指导下和市法院倾力协调下,经过承办法官数次调解,维修方案最终达成一致,该案顺利化解。同时相关部门对该批房屋开展质量倒查,确保了群众住房安全。


今后,庆阳两级法院将持续做好清积工作“后半篇文章”,势头不减、力度不降、责任不松,强化审限管理,抓实公正效率,最大限度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全省法院清积工作在全国争一流贡献庆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