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紧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目标,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抓保护、建机制、强落实三大举措深化“检察蓝”助力“生态绿”崆峒实践。截至目前,该区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30件、公益诉讼案件112件,通过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助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有力维护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崆峒青山、泾河绿水保护的“检察屏障”。
抓保护、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该院区检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建立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系统办理机制,成立平凉市首家“食药环资检察办公室”,办理泾河流域系列非法采矿案件,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依规进行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与平凉市崆峒区委平安崆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依法治区办公室的沟通协调,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发出检察建议,并以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建机制、推动生态保护“美美与共”。该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区林长办、公安局联合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三长”联手、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处置高效,共同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新格局。立足泾河段实际情况,会签《平凉市崆峒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平凉市崆峒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水利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泾河“清四乱”回头看联合巡查,推动辖区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反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与固原市泾源县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六盘山+泾河”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泾河流域两岸生态保护“同下一盘棋”的检察协作新格局。
强落实、助力泾河流域 “清清如许”。该区检察院深度参与平凉市崆峒区“海绵城市”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栽种各类苗木400余亩5万余棵,覆土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300余亩。积极构建法律监督大数据平台,搭建非法采矿综合治理检察监督模型,通过该模型发现违法采矿线索后,已立案调查。坚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履职”生态检察模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暨中华蟾蜍幼体增殖放流活动”,保护泾河流域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