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检察日报刊发《向种子侵权亮剑》。
“2020年至2022年,辖区内10个乡镇每年都有涉及非主要农作物制种纠纷涉诉案件。”近日,记者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采访时,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玉琴向记者介绍。
据悉,肃州区检察院持续打造“检护农芯”公益诉讼品牌,结合种子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成立专班对辖区非主要农作物制种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
该院干警经过实地走访、交流座谈,发现部分乡镇存在签订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合同不规范、合同不备案、落实基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遂立案调查。今年4月,肃州区检察院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上,该院检察干警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听取听证员的意见。随后,该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严把企业准入关口,加强生产基地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制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辖区内持证的128家蔬菜花卉种子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审核;建立涉种子矛盾纠纷调解台账,明确专岗专人,全程跟踪解决;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合同内容,集中印制3万余份,统一发放给企业使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5件涉种子刑事案件。
此外,在办理涉种子案件时,肃州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不同程度存在的套牌侵权、侵犯知识产权等侵害品种权人权益、制约种业自主创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联系,共商保护种业知识产权、规范种业经营秩序工作。针对发现的涉种子侵权行为,肃州区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查扣涉案种子127.95公斤,建议行政部门移送犯罪线索15件。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当地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促进制种产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为落实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甘肃省委“种业振兴”和酒泉市委“建设国家核心种业基地”的工作部署,今年3月,酒泉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助推乡村振兴暨种业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农作物种子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汇编》。
“针对种子经营户销售过期种子、无资质公司及个人制种等问题,立案涉种子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5月25日,酒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烨向该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专题报告时,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和加强种业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