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阳市华池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方略,深入挖掘南梁红色法治文化新内涵,创新运用“4321”工作模式,夯实基层执法基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建立“四项工作机制”
强化行政执法保障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机制。县政府坚持以执政为民、民生优先为根本,在全县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每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层层分解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各级执法责任。同时,每年至少召开1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建立红色基因传承机制。突出红色法治文化引领优势,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传承红色基因深度融合,利用南梁革命纪念馆、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和南梁廉政教育基地等平台,在执法人员培训中开展红色法治文化体验活动,引导执法人员自觉践行执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理念,不断增强南梁红色法治精神时代感染力和号召力。
建立乡镇综合执法管理机制。针对机构改革乡镇权利事项下放承接难问题,探索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配套设计整理38种常用行政处罚文书,对执法标准、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等进行全过程、闭环式规定,有效解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空白问题,推动乡镇执法工作不断程序化、规范化。
建立行政执法考评机制。以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为总纲,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每年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创新执法工作检查考核方法,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通过听一听自查汇报、问一问工作重点、查一查档案卷宗、看一看实地情况、访一访管理对象的“五个一”检查考核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推动。
华池县司法局组织6名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职律师组成评查工作组开展行政执法律师案卷复查活动。
完善“三种监督措施”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以创新案卷评查方式“促”监督。在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了律师复查案件制度,随机抽取不少于总数10%的案卷进行复查,对存在的问题逐卷逐案进行反馈,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各执法单位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以重点检查“严”监督。为倒逼重点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每年安排不少于4次在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11个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六查六看六监督”,即查主体看职能监督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查人员看证件监督执法人员是否适格、查程序看卷宗监督执法程序是否完备、查事实看证据监督执法事实是否清楚、查依据看适用监督法律应用是否准确、查落实看执行监督执法决定是否履行,推动各重点执法领域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以处理投诉“强”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诉举报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事项及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投诉举报事项。
贯彻“两种模式并存”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合法的“宽”让执法更有温度。对标省、市标准完善“两轻一免”清单,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同时,明确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提醒、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创新制作配套法律文书参考范本。
依法的“严”让执法更有力度。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秉公执法、严肃办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罚必有据。
坚持“一支队伍管执法”
整合行政执法资源
结合机构改革整合执法职能,按照执法权力向基层下放的要求,重新搭建行政执法体系和框架。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健全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整合执法队伍、配强执法力量、明确执法事权、构建协调机制,有效解决了重复执法、多层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在15个乡镇全面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设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接县直部门赋权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05项,建立动态巡查、联合巡查、日常检查的“三查”工作机制,实现县、乡综合执法的无缝衔接,破解乡镇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率不高难题,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高效运行。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华池县创新运用“4321”行政执法新模式,健全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该模式也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