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六尺巷”典故 化解邻里界畔之争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但平凉市崇信县的两家邻居却因界畔之争大打出手。2023年6月,一场大雨过后,崇信县某村的周某夫妇到屋后修缮自家地基,修缮过程中,周某发现李某家的地基超过了两家的中线,李某赶到后认为周某是有意和自己过不去,两人便撕打在一起,均不同程度受伤。报警后,周某、李某分别被处以罚款200元、300元的治安处罚。两人因此耿耿于怀,村委会了解到情况后多次上门调解,但两人始终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和解。6月28日,周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支付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00元。 崇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关月琴收到起诉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既是邻居又是远亲,为避免矛盾再激化,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积极对接崇信县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处理,综治中心根据案件情况指派调解员陈小银参与案件调解。 7月5日上午,陈小银将双方当事人分别约至县综治中心调解室,“背靠背”详细了解了案件经过。周某表示,当时两家盖房时约定在房屋间各留三十公分,利于排水,但后来李某私自延展了地基面积,导致下雨时雨水常积留在周某房屋下,排水不畅导致房子也出现了裂缝。李某随后辩解道:“周某加固地基我没有意见,但他不该毁坏我的部分啊。再说了,当时我也受伤住院了,我的医疗费、护理费这些他也要进行赔付......” 了解到事情原委后,调解员便引用“六尺巷”的典故,通过论人情、疏情绪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经过前期我们现场勘查,李某确实延展了地基面积,但你们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俗话说‘心宽一尺、路宽一丈’,不能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呢......”陈小银说道。同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及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等规定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 经过陈小银一番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莽撞行为互致歉意,握手言和,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周某、李某各自承担本人的治疗费用;李某承诺将越界部分拆除;周某、李某约定以两家中线为界,在加固地基时向后各退让十公分。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一起因界畔之争引发的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甘肃省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吕志祥教授点评道:“‘六尺巷’的典故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美谈。该起案例中,调解员借古喻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权相关规定为依据,从道德、情理、法理等各方面入手,有效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对抗,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结果对于双方关系的修复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案的妥当解决,不仅演绎了一出现代版的‘六尺巷’故事,也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的普及,是‘枫桥经验’在崇信县的新时代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