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始终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重头戏、压舱石,旨在于从抓线索、抓办案到抓监督、抓治理再到抓长制、抓长效,为庆阳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护。”庆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永祥介绍。
庆阳,别名“陇东”,位于甘肃省最东部,陕甘宁三省交汇处,境内泾渭支流是黄河重要水源,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但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近年来,庆阳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监督重点,聚焦沟壑侵蚀、塬面塌陷、河道堵塞、林木破坏、土地沙化等问题,坚持“五度”工作法、“四不过”跟踪问效机制综合施治,一幅检察蓝守护黄河安澜的画卷正在黄河沿岸徐徐展开。
把准区位特点,走出特色化、系统化的保护之路。庆阳检察机关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南梁精神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联系起来,认真贯彻“一塬”“两河”“四区”生态保护战略,打造“忠诚为民”党建品牌,开展“益守南梁红”“环江益心”“红+绿”等公益诉讼检察系列特色实践,共制发检察建议26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8件,督促恢复被毁土地288.9亩,清理河道58.6公里,关停违法企业20家,形成了“红色”引领“绿色”,“绿色”护航“红色”的检察风景线。
聚力专项行动
解决水土流失的突出问题
水土流失会导致黄河生态环境恶化,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治理黄河的根本措施在于加强水土保持。庆阳市检察机关对全市境内121条河流进行拉网式巡查,努力发现破坏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问题线索,探索构建非法采砂、古生物化石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79件。经研判分析,该市检察机关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油污治理”专项行动为依托,坚持分类处置,落实即知即改、慎重建议、跟进监督、提起诉讼等为一体的系统化治理方式,拉开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序幕。
通过监督,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3874.2平方米,清理生活、建筑垃圾43815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67公里,治理水源地、水域面积353.9平方公里,整改不合规油水井314口及站库3处,收回生态功能修复费用1381万元,集中整治黄河流域非法取水问题12个,河流生态安全不断得以加固。
深化实践创新
构筑生态保护的绿色屏障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庆阳市检察机关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出了多方参与、协同履职、互助共赢的生态保护新模式。
探索打造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补植复绿”模式,解决了“刑罚已执行、荒山依旧在”的现实问题,全市共建立示范基地10个,连续五年组织非法采砂、毁坏林田的社区矫正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栽种各类树木1300余亩15万余棵。通过发挥“地方+专门”两大优势,开展守护子午岭天然“碳库”专项监督,加强“线索—立案—鉴定—调查—起诉—修复—监督”闭环管理,依法办理失火毁林、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37件,打造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碳库”检察公益保护基地100余亩。
多元同向发力
扩大黄河保护的朋友圈
庆阳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建立纵向与横向、内部加外部、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流域生态保护协作共建机制,已先后与毗邻市级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保护母亲河 服务一带一路”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实施办法》《跨区域石油污染防治及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实施办法》等协作机制,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庆阳子午岭天然“碳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协作配合机制》等26项机制。此外,公益诉讼志愿者和公益观察员制度也日趋完善,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97次,选聘生态环保、水行政执法专业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共计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