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和主动创稳行动要求,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金昌市: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坚持“前移关口、把住源头、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构建科学、合理、全面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充分发挥“查矛盾、化纠纷、惠民生、筑和谐”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模式的工作优势,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坚持在平安河西堡、法治河西堡建设实践中丰富扩展“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治、谁来治、怎么治”的问题。2022年以来,全镇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562件,调解成功562件,调解成功率100%,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矛盾纠纷,为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该调委会被甘肃省司法厅评为“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孙文辉
孙文辉,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金昌市金川区司法局滨河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11年至今,他始终坚守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少说多干、取信于民”的个人信条, 用朴实的话语和无私的付出,争取将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里,参与调解案件近千件。他凭借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旺盛的工作热情,多次参与疑难重大矛盾纠纷案件调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该同志被授予“全省人口普查先进个人”“甘肃省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甘肃省司法厅评为“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
武威市: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武威市凉州区和平镇中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武威市凉州区和平镇中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法治乡村建设为契机,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以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党建引领、德法融合、三调联动、服务为民”的治理格局,聚焦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大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力度,注重“快、准、活、联、访”的结合运用,防范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近三年,调委会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108起,中庄村实现“零”上访、“零”刑事案件,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武威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村镇”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马文奎
马文奎,男,汉族,群众,现任武威市古浪县土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凭借自己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熟悉乡风民俗、擅长交流沟通等优势,本着对调解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情、说法、论理,引导当事人以德为本,以法为准,互谅互让。他累计参与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达2000余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23件,预防民转刑案件44件,跨县区跨乡镇调处100余件,成功调解诉前纠纷149件,赢得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他被武威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武威建设先进个人”,所在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成泽
王成泽,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武威市民勤县重兴司法所所长兼重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参加工作20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农村阅历和调解经验,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积极投身基层人民调解事业,长期扎根基层,为了群众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社会稳定来回奔波在村社之间、群众家中、田间地头,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总结提炼出了“述、问、议、谈、调、化”六步调解工作法,近年来主持或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0多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为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定西市: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郭宁
郭宁,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定西市安定区医疗纠纷人民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该同志始终把做好人民满意的调解员作为第一追求,把构建医患和谐关系作为第一目标,其先进事迹曾分别被《定西日报》《甘肃日报》报道。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15年来,调解医患纠纷共1476件,调解成功1453件,每年接待来电来访者160余例,调解成功率为98.4%,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行动去维护着一方平安稳定,为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被国家卫健委、中央政法委等11部门评为“平安医院”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个人,被甘肃省司法厅评为“枫桥式”人民调解员。
李梅喜
李梅喜,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定西市临洮县衙下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2007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他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调解“七”字方针,即“听、看、控、查、定、调、访”,凭着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执着和对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担当精神,化解了大量疑难复杂纠纷,赢得了基层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高度赞扬。近三年来,他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90件。先后被评为“甘肃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定西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定西市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定西市特殊人群管理先进个人”“甘肃省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定西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后爱珍
后爱珍,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定西市漳县武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0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扎根基层,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困。她在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的原则,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支持与配合,累计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00余件,并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被甘肃省司法厅评为“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被漳县县委评为“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