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草案修改稿)》论证座谈会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2-05
字号:A A    颜色:



12月3日,甘肃省司法厅在北京召开《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草案修改稿)》省外专家论证座谈会。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法治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邵炳芳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玉军,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于文豪,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曹鎏等全国行政立法理论与实务专家和司法部有关部门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起草说明和有关立法情况的汇报。《规定》经过专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省内外专家论证等多个环节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提交本次会议论证的《规定(草案修改稿)》,共7章49条。与会专家围绕法理原则、实务操作和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甘肃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率先启动政府立法程序规定制定的省份,草案文本结构完整、体例精当、逻辑清晰、科学规范,体现了我国地方立法特别是政府立法起草的前沿水准和创新风貌,是一件合乎实践需要、具有较强成熟度和较大应用价值的政府立法,出台后,必将在推动政府立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与会专家就部门立法职责、审查机制衔接、文本起草标准等具体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谢又生对与会专家秉持的科学态度、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表示由衷敬佩和感谢,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甘肃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他指出,近年来,甘肃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动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谢又生强调,制定《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既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行政立法质效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政府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梳理专家论证意见,逐条分析研究吸收,认真修改完善,使《规定》更具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充分发挥政府立法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规范、促进、保障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司法厅办公室、立法一处、法治调研处和省法治政府研究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