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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工作综述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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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天水市坚持法治天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聚焦关键领域,抓实重点任务,持续推动法治天水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把牢“方向标” 压实“责任链”

依法治市开创新局面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紧盯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抓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终述法、法治考核、法治督察等重点环节,全方位、多角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入“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培训重要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开展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等形式,强化学习宣传。在天水广播电视台播出《法治天水》栏目,在《天水日报》专栏刊登党政主要负责人署名文章、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全面系统“述”。连续三年统一部署年度述法工作,围绕“谁来述”“述什么”“怎么述”等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推动专题述法、会议述法等形式,完善民主评议、结果运用等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述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科学精准“考”。制定《天水市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天水市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构建考评程序部署“细”、指标体系覆盖“全”、考评得分计量“准”的考评体系。推动法治建设绩效考评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多点发力“督”。将法治督察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察考核计划,创新督察手段,形成重在平时、抓在经常,横向配合、纵向联动的督察模式。


突出“小切口” 提升“精细化”

良法善治筑牢法治基石


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让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地方立法全过程,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


优化立法工作程序。修订《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立法协商和区域协同立法、立法规划计划编制等工作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法规案终止审议等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把立法选题与发展需求和民生需要紧密结合,立足市情实际和发展需要,注重“小切口”、突出“有特色”,制定出台《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开展《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用法治力量保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生态文明建设。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建立15个覆盖县区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法规草案起草、论证、修改时充分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为地方立法提供有力支持。


完善立法评估机制。健全法规规章定期评估清理机制,组织开展《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天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全面掌握法规规章实施情况,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挂好“升级档” 跑出“加速度”

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


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市政务服务网点整合设置11个综合窗口和6个服务专窗,13类88个集成主题服务事项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公布26家市直部门(单位)、7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健全。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编印《政府法律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指引》,推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对412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1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5件(次),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稳步提升。


行政执法监督全面加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更换全市执法主体资格证341套,集中换发行政执法证件8941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15件。开展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县区、市直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公安、交通运输系统自查整改问题303个。对7个县区、18家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的175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案卷评查结果,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行政复议改革深入开展。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组织召开首届天水、陇南、定西三市府院联动暨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信息互通机制,构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新格局。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并定期通报,通过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倒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探索运用听证审理、简易程序审理等办案模式,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


构建“新机制” 织密“平安网”

公正司法增进人民福祉


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根本出发点,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公正司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确定秦州、麦积区法院为试点法院,建立“1+4+24”改革试点制度体系,推动实现案件结构与审级职能科学匹配。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审判管理相关制度21项,形成审委会、院庭长、审管办、办案法官多主体多层次的审判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依托“互联网法庭”“立案一码通”“天水微法院”等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诉讼服务。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出台《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办法》《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办法(试行)》,形成接访“大控申”格局,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向“线上”、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开展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常态化派驻值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和其他法律服务。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对轻微刑事案件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判,有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和检察机关联合设立8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健全重点案件“一案双查三报”机制,强化对派出所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监管,共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7个,其中3个被省公安厅评为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进派出所警务机制运行改革,规范派出所“两队一室”设置,将派出所工作重心转移到辖区管理防范工作上来,切实提高全天候服务群众和保障安全能力。


建立“连心桥” 奏响“和谐曲”

法治惠民交出暖心答卷


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活动,持续推动法治惠民工程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工程”。依托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运用“甘肃法网12348”和“12348”省级热线平台,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活动,缩短公证办理时限,推动部分公证事项线上办理,公证事项办理效率明显提升。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建设,组织对司法鉴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实施法律援助便民“暖心工程”。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天水师院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救助对象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补贴发放、案卷归档等制度,以标准化供给模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


实施矛盾纠纷化解“和谐工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柿柿如意调解室”“虎林调解工作室”“老王调解室”等调解名片。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增至110个,专职人民调解员增至3406名,人民调解队伍力量得到充实。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


实施公民素养提升“强基工程”。印发《天水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下“硬规矩”。建立“八五”普法考评工作制度,印发年度市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夯实普法工作责任。对全市3个先进县区、28个先进单位、26名先进个人和8名先进普法工作者给予“八五”普法工作市级表彰,努力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聚焦提升社会公众法治观念,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持续增强。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天水市将立足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协调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