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委政法委发布《关于表扬2024年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的通知》,全省30个基层单位被通报表扬,其中,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24年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近年来,景泰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主动创稳、司法为民,探索为民服务解难题的检察工作新方法,采取务实举措,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高质量健全“枫桥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机制显担当。制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若干措施》,通过“信、访、网、电”畅通受理控告举报、刑事申诉、民事监督、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案件渠道,实行“窗口接访、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共处理各类群众信访事项547件,接待群众来访 601人次。
信访法治明规范。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持续推动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规范化,做到准确分流,减轻群众信访诉累。“一次性”办结信访事项146件,导入法律监督程序办理320件,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同时做实群众诉求依法治方式解决。
因案施策促和解。重点围绕已进入检察环节或检察监督程序的各类案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探索轻罪治理模式,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强化诉前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刑事和解187件,依托“346”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法,运用“当事人申请+依职权监督”和“支持起诉+参与法院调解”的方式,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实现特殊群体维权、社会关系修复、节约司法资源“1+1+1>3”的综合效果。
高水平推进“枫桥式”社会治理现代化
数字赋能打造“护未之盾”。结合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特点,联动公安、教育部门,搭建涉宾馆、酒店、医疗行业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200条,制发检察建议和督促监护令16份,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联席会议、关爱帮扶、控辍保学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帮助20名疑似隐性辍学人和罪错未成年人复学。“春风化雨 ‘未’你守护”工作法入选甘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色工作方法。
类案监督铸就“公益之剑”。以类案监督为突破,聚焦电动车治理、金融监管、煤气安全等热点,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8份,回复整改率100%。聚焦河湖生态、矿山治理、环境污染、国资保护等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立案调查61件,制发检察建议54份。1件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
法治宣传搭建“连心之桥”。联合政法机关组成“法治进校园”巡讲团,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宣讲、辅导报告、“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结合下乡入户和乡村振兴等帮扶活动,与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积极对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共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高效能打造“枫桥式”矛盾化解模式
以领导包案促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推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化解首次信访案件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入户走访,重点约访等多种方式,真心真意察民情、解民忧,让群众带着问题诉求来,带着满意答复归,做到“事心双解”,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以高质效办案回应群众期盼。扎实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兑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用检察听证为群众提供充分表达诉求的平台,摆事实、讲证据、释法理、讲情理,让人民群众从开放、透明的办案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检察听证案,被评为全省刑事申诉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以司法救助兜牢民生底线。联合县人社、民政等11个行政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发放紧急救助金、开展心理辅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低保政策、提供就业培训指导、发放困难学生补助等“1+N”多元救助模式,为57名困难群众落实救助资金200余万元,有效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有力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办理的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荣获“枫桥式”基层单位为新起点,持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多方合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让公平正义的法治之光在基层熠熠生辉,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