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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来源:甘肃政法网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5-03-21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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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大地从沉睡中渐渐苏醒过来,那是一幅充满生机与希望的画卷。在冬季里进入冬眠状态的小动物们,也感受到了春天的召唤,一个接一个地从长长的睡梦中醒了过来。


近日,甘南州舟曲县公安局巴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黑水坪大桥附近发现一只外形奇特、惊慌失措的动物,请求民警前往处理。接警后,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动物体型中等,全身毛色暗褐,额部有一簇马蹄形的白毛,经仔细辨认,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因其在公路上惊慌失措地奔跑,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辅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经初步检查,毛冠鹿未受伤,但由于环境陌生和车辆噪音,表现得极度惊恐。


为避免毛冠鹿受到二次伤害,民辅警小心翼翼地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找来清水和食物,对毛冠鹿进行简单照料。经过仔细检查,毛冠鹿只是受到了一些惊吓,并无明显外伤,具备野外放生条件。随后,民辅警将毛冠鹿带至适宜的山林进行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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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的夏河县公安局达麦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群众报称,有只类似小鹿的动物出现在自家田埂边,疑似受伤无法正常行走,请求民警救助。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过详细检查后,发现其头部、腿部受伤,于是一边联系相关部门等候救助,一边将其保护起来,防止受惊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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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救助站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专业认定,这只“小鹿”是号称“香妃”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麝,因其头部、腿部受伤,无法行走,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于是民警将受伤林麝移交给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检查救助,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野生动物受伤、进民居觅食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使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放生,切记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